農業補貼來了《2016年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為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2016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部印發《2016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指南》。
一、什么農業項目可以申報?
2016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原則上需符合《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2016-2018年)》,主要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畜禽水產養殖等種植養殖基地項目;糧油、果蔬、畜禽等農產品加工項目;農產品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
二、項目申報要求是什么?
(一)財政補助項目
1.符合當地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
3.市場潛力較大,輻射帶動能力強,顯著帶動農民增收,預期效益好。
4.建設方案先進科學,產品技術和工藝路線合理。
5.項目符合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利用要求;產品質量安全可靠,達到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
6.投資估算合理,自籌資金來源有保障,籌資方案可行。
7.土地流轉用地或項目建設用地手續合法。
(二)貸款貼息項目
1.優先支持符合當地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的產業。
2.貸款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用途符合國家金融政策和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范圍。
3.貸款期限、貼息期限及額度等符合規定要求。
4.貸款項目對農業結構調整、優勢特色產業做大做強、農民增收和就業帶動作用明顯。
5.申報材料齊全完整、真實可靠。
三、項目單位條件是什么?
1.龍頭企業。具有法人資格,持續經營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機制,財務管理規范,能保證項目按計劃建成和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使用。
2.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具備相應的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能力;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產權明晰,章程規范,運行機制合理;持續經營一年以上,財務管理比較規范,示范帶動作用強。
3.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有權部門認定或登記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
四、項目申報流程怎么走?
(一)申報程序和時間要求
1.具備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根據本指南相關要求,直接向所在地農發機構申報。擬申請貸款貼息項目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可以通過金融機構向所在地農發機構推薦。其中,貸款貼息項目計劃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報,財政補助項目于2016年2月底前申報;貸款實際發生后貼息資金結算于2017年1月底前申報。
省級農發機構于2016年2月底前向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農發辦)上報貸款貼息項目計劃備案文件,2016年4月底前上報財政補助項目備案文件,2017年2月底前上報貸款貼息資金結算審核備案文件。
2.同一項目單位只能申報一種扶持方式。
(二)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財政補助項目
龍頭企業申報須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附件;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須提供項目申報書及相關附件。同時須提供電子文檔(PDF格式)及附件資料的掃描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編制內容及相關附件要求參照國家農發辦已印發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龍頭企業可研報告及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申報書編制參考大綱。對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參考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申報書編制參考大綱。省級農發機構上報備案材料包括財政補助項目備案報告和項目匯總表。
2.貸款貼息項目
貸款貼息項目計劃: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有權部門認定或登記材料;貸款意向報告等。省級農發機構上報項目計劃備案材料包括貸款貼息項目計劃文件及項目備案匯總表。
貸款貼息資金結算:貸款銀行批復文件、銀行貸款合同和貸款到位憑證;銀行貸款卡復印件;貸款銀行出具的利息結算清單、利息支付原始憑證、還款憑證;上述材料須提供復印件或掃描件電子版。省級農發機構上報貼息資金結算審核備案材料包括貼息資金審核報告和審核匯總表。
五、其他要求
1.產業化經營項目由省級農發機構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項目計劃應及時報國家農發辦備案后向下一級農發機構批復。
2.省級農發機構對經過規定程序擬立項扶持的產業化經營項目,須在省級報刊等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
3.項目申報單位要確保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與完整,地方各級農發機構對項目申報單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如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按《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財發〔2011〕7號)等規定處理。
4.項目申報單位所需的有關資料,請向當地農發機構索取,或在財政部門戶網站下載。其他不明事項,可向當地農發機構咨詢。
5.各省級農發機構可結合實際情況,對本指南有關要求進行細化,指導基層農發機構做好項目申報工作。